第一部分 化學品及企業標識
化學品中文名稱
:氫
化學品俗名或商品名
:氫氣化學品
英文名稱
:Hydrogen
產品推薦及限製用途
:主要用於石油化工
、電子工業
、冶金科研等領域
。
第二部分 危險性概述
緊急情況概述
:
無色無味氣體
,密度比空氣小
,本品在生理學上是惰性氣體
,僅在高濃度時
, 由於空氣中氧分壓降低才引起窒息
。在很高的分壓下
,可呈現出麻醉作用
。易燃
, 遇熱或明火會發生爆炸
。
GHS 危險性類別
:
易燃氣體 類別 1
加壓氣體 類別 2
標簽要素
:
象形圖
:
警示詞
:危險
危險性說明
:遇明火或靜電引發燃燒爆炸
。壓縮氣體
,預熱超壓可能會引起爆炸
。氣體大量泄漏可導致人員窒息
。
防範說明
:
預防措施
:遠離熱源
、明火
,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作業
。 采取防止靜電措施
,容器和接受設備接地
、連接
。
使用防爆電器
、通風
、照明及其他設備
,生產和使用裝置安裝氣體探測報警裝置
。
事故響應
:迅速撤離泄漏汙染區人員至安全區
,並進行隔離
,嚴格限製出入
。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
,穿消防防護服,盡可能切斷泄漏源
。合理通風
,加速擴散
。如有可能
,將漏出氣用排風機送至空曠地方或裝設噴頭燒掉
。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
,修複
、檢驗後再用
。
安全儲存
:易燃壓縮氣體
,儲存於陰涼
、通風倉間內
。倉儲內溫度不宜超過 50℃.遠離火種
、熱源
。防止陽光直射
。應與氧氣
、壓縮空氣
、鹵素(氟
、氯
、溴)
、氧化劑等分開存放
。切忌混儲混運
。儲存間內的照明
、通風等設施應采用防爆型
,開關設在倉外
。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
。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
。
廢棄處置
:本品對環境不會造成影響
,可直接排入大氣
。處置前參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
。物理和化學危險
:極易燃
,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
,遇熱或明火即發生爆炸
。比空氣輕
,在室內使用和儲存時
,漏氣上升滯留屋頂不易排出
,遇火星會引起爆炸
。在空氣中燃燒時
,火焰呈藍色
,不易被發現
。
健康危害
:為單純性窒息性氣體
,僅在高濃度時
,由於空氣中氧分壓降低才引起缺氧性窒息
。在很高的分壓下
,呈現出麻醉作用
。
環境危害
:對環境不會造成影響
,可直接排入大氣
。
第三部分 成分/組成信息
物質/混合物
:物質
有害組分
|
濃度(%)
|
CAS NO.
|
氫
|
≧99.99
|
133-74-0
|
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
急救
:
吸 入
: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
,保持呼吸道通暢
。如呼吸困難
,給輸氧
。呼吸
、心跳停止
,立即進行心肺複蘇術
。立即就醫
。
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
滅火劑
:用霧狀水
、泡沫
、二氧化碳
、幹粉滅火劑滅火
。
特別危險性:壓縮氣體燃燒可導致容器開裂或爆炸
。
滅火注意事項和防護措施
:消防人員必須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
,穿消防防護服
,在安全距離以外滅火
。盡可能切斷泄漏源
,若不能立即切斷氣源
,則不允許熄滅正在燃燒的氣體
。噴水冷卻容器
,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
。用水保持火場容器冷卻
,直至滅火結束
。隔離事故現場
,禁止無關人員進入
。
第六部分 泄漏應急處理
作業人員防護措施
、防護裝備和應急處理程序
:
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
,穿消防防護服
。合理通風
,加速擴散
。如有可能
,將漏出氣用排風機送至空曠地方或裝設適當噴頭燒掉。迅速撤離泄漏汙染區人員至安全區
,並進行隔離
,嚴格限製出入
。盡可能切斷泄漏源
。
環境保護措施
:本品燃燒產物是水
,對環境無影響
。
泄漏化學品的收容
、清除方法及所用的處理材料
:本品對環境無汙染
,泄漏物可直接排入大氣
。
第七部分 操作處置與儲存
操作注意事項:氫氣係統運行時
,不準敲擊
,不準帶壓修理和緊固
,不得超壓
,嚴禁負壓
。
製氫和充灌人員工作時
,不可穿戴易產生靜電的服裝及帶釘的鞋作業
,以免產生靜電和撞擊起火
。
當氫氣作焊接
、切割
、燃料和保護氣等使用時
,每台(組)用氫設備的支管上應設阻火器
。
因生產需要
,必須在現場(室內)使用氫氣瓶時
,其數量不得超過 5 瓶
,並且氫氣瓶與盛有易燃
、易爆
、可燃物質及氧化性氣體的容器或氣瓶的間距不應小於 8m
,與空調裝置
、空氣壓縮機和通風設備等吸風口的間距不應小於 20m。
管道
、閥門和水封裝置凍結時
,隻能用熱水或蒸汽加熱解凍
,嚴禁使用明火烘烤
。不準在室內排放氫氣
。
吹洗置換
,應立即切斷氣源
,進行通風
,不得進行可能發生火花的一切操作
。
使用氫氣瓶時注意以下事項
:必須使用專用的減壓器
,開啟時
,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後方
,動作要輕緩
;氣瓶的閥門或減壓器泄漏時
,不得繼續使用
。閥門損壞時
,嚴禁在瓶內有壓力的情況下更換閥門
;氣瓶禁止敲擊
、碰撞
,不得靠近熱源
,夏季應防止曝曬
;瓶內氣體嚴禁用盡
,應留有 0.05MPa 的剩餘壓力
。
儲存注意事項
:儲存於陰涼
、通風的易燃氣體專用庫房
。遠離火種
、熱源。庫房溫度不超過 50℃
。應與氧化劑
、鹵素分開存放
,切記混儲
。采用防爆型照明
、通風設施
。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
。儲存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
。
儲存室內必須通風良好
,保證空氣中氫氣最高含量不超過 1%(體積比)
。儲存室建築物頂部或外牆的上部設氣窗或排氣孔
。排氣孔應朝向安全地帶
,室內換氣次數每小時不得小於 3 次
,事故通風每小時換氣不得小於 7 次
。氫氣瓶與盛有易燃易爆
、可燃物資及氧化性氣體的容器或氣瓶的間距不應小於8 米
;與空調裝置
、空氣壓縮機或通風設備等吸風口的間距不應小於 20 米
;與明火或普通電氣設備的間距不應小於 10 米
。
第八部分 接觸控製/個人防護
職業接觸限值
:未製定標準
生物限值
:未製定標準
監測方法
:無資料
工程控製
:
密閉係統
,通風
,防爆電器與照明
。
個體防護裝備
:
呼吸係統防護
:一般不需要特殊防護
,高濃度接觸時
,建議佩戴空氣呼吸器
。
手防護
:戴一般作業防護手套
。
眼睛防護
:一般不需特殊防護
。
皮膚和身體防護
:穿防靜電工作服
,防靜電鞋
。
特殊防護措施
:工作現場嚴禁吸煙
。避免高濃度吸入
。進入罐
、限製性空間或其它高濃度區作業
,須有人監護
。
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
外觀與性狀
:無色無臭氣體
PH 值
:無意義
熔點/凝固點(℃)
:-259.2
沸點(℃)
:-252.8
閃點(℃)
:無意義
爆炸下限[%(V/V)]
:4.1
爆炸上限[%(V/V)]
:74.1
飽和蒸氣壓(kPa)
:13.33 (-257.9℃)
蒸汽密度(空氣=1)
:0.07
相對密度(水=1)
:0.07(-252℃)
溶解性
:不溶於水
,不溶於乙醇
、乙醚辛醇/水分配係數
:無數據
引燃溫度(℃)
:400
分解溫度(℃)
:無意義
燃燒熱(kj/mol)
:241.0
臨界溫度(℃)
:-240
臨界壓力(Mpa)
:1.30
易燃性
:極易燃
第十部分 穩定性和反應活性
穩定性
:穩定
危險反應
:與強氧化劑及氟
、氯
、溴等鹵素
避免接觸的條件
:明火
、光照
不相容的物質
:無資料
危險的分解產物
:無資料
第十一部分 毒理學信息
急性惰性性
:無資料
皮膚刺激或腐蝕
:無意義
眼睛刺激或腐蝕
:無意義
呼吸或皮膚過敏:無意義
生殖細胞突變性
:無意義致癌性
:無資料
生殖毒性
:無資料
特異性靶器官係統毒性—一次性接觸
:無資料
特異性靶器官係統毒性—反複接觸
:無資料
吸入危害
:該品為單純性窒息性氣體
,僅在高濃度時
,由於空氣中氧分壓降低才引起的缺氧性窒息
。在很高的分壓下
,呈現出麻醉作用
。
毒代動力學、代謝和分布信息
:無資料
第十二部分 生態學信息
生態毒性
: 無意義
持久性和降解性
:無意義
潛在的生物累積性
:無意義
土壤中的遷移性
:無資料
第十三部分 廢棄處置
危險化學品
:盡可能回收利用
,如不能回收利用
,焚燒處置或在安全區域放空
。
受汙染的容器和包裝
:將容器返還生產商或按照國家和地方法規處置
。
廢棄注意事項
: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
。
第十四部分 運輸信息
聯合國危險貨物編號(UN 號)
:1049聯合國
運輸名稱
:氫
聯合國危險性分類
:易燃氣體
包裝標誌
:易燃氣體
包裝類別:Ⅱ類包裝
包裝方法
:鋼製氣瓶
海洋汙染物
:否
運輸注意事項
:
運輸車輛應有危險貨物運輸標誌
、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
。未經公安機關批準
,運輸車輛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限製通行的區域
。 運輸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器
,裝有導靜電線
。
運輸車輛上要備有 2 隻以上幹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和防爆工具
;要有遮陽措施
、防止陽光直射
。
使用汽車
、手推車運輸氫氣瓶時
,應輕裝輕卸
。嚴禁拋
、滑
、滾
、碰
。嚴禁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
。裝運時
,應妥善固定
。
嚴禁與氧化劑
、鹵素等混裝混運
。
夏季應早晚運輸
,防止日光暴曬
。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
、熱源
。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
,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
。
第十五部分 法規信息
法規信息
:
下列法律
、法規
、規章和標準,對化學品的安全生產
、使用
、儲存
、運輸
、裝卸
、分類和標誌
、包裝
、職業危害等方麵作了相應的規定
:
(1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 13 號)
;
(2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 52 號)
;
(3)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 591 號)
;
(4)《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》(〔1996〕勞動部發 423 號)
;
(5)《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》(國家安監總局第 53 號令);
(6)《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內容和項目順序》(GB/T 16483-2008)
;
(7)《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編寫指南》(GB/T 17519-2013)
;
(8)《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》(GB 12463-2009)
;
(9)《危險貨物包裝標誌》(GB 190-2009)
;
(10)《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類別劃分方法》(GB/T 15098-2008)
;
(11)《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》(GB6944-2012)
;
(12)《危險貨物品名表》(GB 12268-2012)
;
(13)《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化學有害因素》(GBZ 2.1-2007)
;
(14)《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 通則》(GB 13690-2009)
;
(15)《危險化學品目錄》(2015 年版)
。
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
參考文獻
:
《化學危險品安全技術全書》(化學工業出版社)周國泰
《化學品毒性法規環境數據手冊》(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 1992)
《危險貨物品名表》(2005 版)
《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標誌》(GB13690-2009)
《常用化學危險物品安全手冊》張維凡
、張海峰著
張海峰《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大典》第一卷(中國石化出版社 2009) 最新修訂日期
:2017 年 08 月 10 日
填寫部門: 職業衛生安全部
數據審核單位
:惠州市凱時AG氣體有限公司 修改說明
:公司地址
、版本號
、填寫部門變更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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